2024年11月20日-22日,亞太經合組織(APEC)經濟委員會關于網(wǎng)上爭議解決(ODR)的研討會在日本東京成功舉辦。會議的主題是“推動ODR在APEC ODR合作框架下和各經濟體(包括法院)中的運用”,會期為三天,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進行。來自中國、中國香港、美國、日本、新加坡、韓國、加拿大、印度尼西亞等國家和地區(qū)的政府部門、爭議解決機構和學界近40位在線爭議解決領域的專家、學者參加了會議研討。中國國際經濟貿易委員會(貿仲)作為APEC ODR機制下官方認可的現(xiàn)有五個ODR服務機構之一,受邀派代表在線參會并發(fā)言。
(會議現(xiàn)場)
會議圍繞APEC ODR合作框架(簡稱“合作框架”)的實施及ODR的運用展開了深入討論,探討了APEC經濟體面臨的機遇和挑戰(zhàn),分享了合作框架的實施進展和APEC ODR服務機構的實踐經驗;研討了在合作框架下將ODR的運用從B2B爭議擴展到B2C爭議的相關問題、ISO ODR項目及其與合作框架的可能協(xié)作,以及ODR在法院程序中的運用;還討論了人工智能和其他先進技術在ODR中的運用及將其納入合作框架的前景等。
(楊帆秘書長代表貿仲作專題發(fā)言)
貿仲網(wǎng)上爭議解決中心秘書長楊帆代表貿仲在研討會上作了專題發(fā)言,分享了貿仲在ODR方面的探索和實踐,特別是貿仲為實施APEC ODR機制所做出的努力和提供的服務,并從ODR服務機構的視角反饋對APEC ODR機制的一些思考,對其未來的發(fā)展提出建議。她表示,一個機制的活力在于其運用。擴大機制的適用范圍是有效措施之一,同時也需要整個APEC ODR共同體,包括APEC經濟委員會、APEC經濟體、ODR服務機構、學界專家、平臺提供者、中立專家、當事人及其他利益相關方等,共同努力,積極宣傳和推廣APEC ODR機制的運用,使其發(fā)揮最大的作用。
APEC ODR機制是由APEC倡議并通過合作框架及《示范程序規(guī)則》設立的機制,旨在以快捷、低成本的ODR程序,解決企業(yè)間(B2B)的小額商事爭議,尤其是跨境爭議,以推動亞太地區(qū)營商環(huán)境的健康發(fā)展。貿仲作為被司法部首批推薦作為合作框架下中國的ODR服務機構,自2022年起積極參與APEC ODR機制的共建與合作,為企業(yè)間的商事爭議解決提供談判、調解、仲裁多元爭議解決方式一體化全流程的ODR服務。如需了解貿仲APEC ODR服務的詳細信息,歡迎訪問貿仲APEC ODR平臺(https://casettle.odrcloud.cn/CIETAC.html)。